文章来源:IPLAW知法网
康师傅、费列罗、好时、农夫山泉等众多知名企业的糖醇供应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康),在IPO的关键时刻,遭遇了专利引发的“狙击战”。
今年国庆假期前,浙江华康首发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开启IPO之路,但却在这关键时刻遭到竞争对手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绿健)的专利诉讼打击,着实让市场捏了一把汗。
按照既定时间,这场浙江华康遭索赔2500万元的诉讼,将于10月19日在济南开庭。然而,在开庭之前,警方的介入给这场诉诸法庭的“商战”增添了新剧情。
多个权威渠道的信息显示,来自浙江华康所在地衢州市开化县的警方人员,于9月10日到达山东德州禹城,试图问询涉及山东绿健与浙江华康诉讼的多位相关人员,理由为“虚假诉讼”报案的案前调查。
9月28日上午,作为山东绿健业务经理的张健(化名)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但他那时正在外地出差,也没有赶回去,事后警方也没有再与他联系。
回到禹城后,张健打听到了警方来电的缘由:事起山东绿健与浙江华康即将开庭的诉讼。此前,张健替公司采购了浙江华康的产品。
在8月10日报送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书)中,浙江华康提及了其与山东绿健之间的纠葛。山东绿健对浙江华康及焦作华康名下的专利号为ZL201210549507.3发明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此外,7月21日,浙江华康还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就诉前证据保全事项出具的(2020)鲁01证保7号、(2020)鲁01证保8号《民事裁定书》。
浙江华康在招股书中提到,申请人山东绿健,将浙江华康及山东盈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盈健)作为被申请人,向济南中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图片来源:浙江华康招股书截图
不过,山东绿健方面提供的信息显示,公司起诉前向案件受理法院提出过诉前证据保全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对浙江华康生产现场进行证据保全,但浙江华康拒绝法院工作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取证。10月10日,记者尝试联系浙江华康方面,但未获回应。
济南中院于10月9日在给记者的回函中表示,山东绿健与浙江华康、山东盈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两案,该院于2020年7月28日立案受理。被告(浙江华康)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处理中。
按照济南中院7月28日开具的开庭传票,山东绿健发起的案号为(2020)鲁01民初2915号、2916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将于10月19日开庭。
▲图片来源:山东绿健供图
9月下旬,一位禹城警方人士向记者证实,浙江华康所在地开化县某派出所的警务人员曾于9月10日下午前往禹城,请禹城当地警方协助配合,涉及“虚假诉讼”的案前调查,但当时并没有立案。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合伙人向记者表示,虚假诉讼一般会在诉讼程序中发现,在诉讼过程中,案件的管理权在审理法院,而在执行、再审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的,管辖权则会出现其他情况。
据另一位禹城警方人士透露,因为山东绿健与浙江华康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不在禹城,当地经侦方面并未配合来自浙江的警务人员,对方也并未提供介绍信等书面函件。
对于是否就与山东绿健纠纷以涉嫌“虚假诉讼”为由报案,以及事件的后续进展,记者于10月10日联系浙江华康方面,但公司证券部人员以静默期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未对此进行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济南中院给记者的回函中提到,关于涉及公安机关处理事项,到目前(10月9日),济南中院未收到公安机关与当事人的告知。
这部商战剧的精彩看点,大多集中在浙江华康与山东绿健专利纠纷的主线剧情。
在证监会9月28日举行的2020年第145次发审委会议上,发审委向浙江华康提出了四大方面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浙江华康与山东绿健之间专利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进展。
浙江华康在招股书中称,经与山东绿健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1210478583.X 的“一种γ-结晶山梨醇的制备方法”,及专利号为ZL200510040434.5的“一种从麦芽糖醇液中提取麦芽糖醇的方法”的权利要求记载中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对后确认,浙江华康使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方案与上述专利不相同,发行人认为不构成侵权。
但山东绿健方面并不这样认为,其向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案涉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为浙江华康的主营产品之一,从其招股书来看,其生产工艺、关键生产设备均与案涉专利方法的实施直接有关,具有较大的侵权嫌疑。”
事实上,对于这场在浙江华康IPO关键时刻发起的诉讼,山东绿健应该是有备而来。
从济南中院出具的《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来看,今年7月28日,济南中院就受理的山东绿健与浙江华康、山东盈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组成合议庭。彼时,距离浙江华康上会仅两个月时间。
对于关键时刻发起的诉讼,9月27日,山东绿健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称:“我们起诉他们专利侵权是麦芽糖醇、山梨醇,我们上什么产品,这家企业就上什么产品,我们就想维护我们专利的权利。”
▲图片来源:浙江华康官网截图
对于国内为数不多的功能性糖醇企业而言,“同行是冤家”这句古话,他们应该深有体会。这也为浙江华康与山东绿健之间的商战,埋下了铺垫。
坐落于“中国功能糖城”禹城市的山东绿健,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生物工程为主导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国内设有三家工厂,在美国设有一家分公司,资产总值8.5亿元。
被山东绿健告上法庭的浙江华康,则是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功能性糖醇生产企业,生产规模与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现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木糖醇和晶体山梨糖醇生产企业之一。2018年,公司木糖醇产量约占同期国内木糖醇产量的48%,占同期全球木糖醇产量的18.9%。
在产品类型、客户有颇多重合的两家企业之间,竞争在所难免。浙江华康在招股书中提到,公司主要客户玛氏箭牌、亿滋、太古可口可乐、不凡帝、费列罗、好时、农夫山泉、康师傅等均为国内外知名的食品、糖果以及饮料制造商,业务范围遍及全球。
▲2020年上半年浙江华康前十大客户
图片来源:浙江华康招股书截图
山东绿健提供的信息则显示,目前其产品已远销42个国家和地区,国内涵盖34个省、直辖市,与雀巢、玛氏箭牌、亿滋、江中、中粮、王老吉、蒙牛、娃哈哈、统一等国内外诸多品牌企业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
在这样的竞争市场中,以浙江华康、山东绿健等为代表的几大功能性糖醇厂家,为了市场份额,难免会暗中较劲、甚至针锋相对。
然而,对于各家产品的生产成本,似乎也是心照不宣的秘密。
“现在各家的生产成本应该差不多,8月份成本应该在1.8万元/吨左右,现在1.8万元/吨也属正常,市场售价在2.1万元左右算比较主流。”卓创资讯的一位分析人士以木糖醇为例分析称。
在与记者的通话中,浙江华康招股书中提到的另一竞争对手山东福田的一位人士透露,去年以来,浙江华康的木糖醇产品平均每公斤价格要比其低一两元,换算到吨的话,每吨价格要比其低一两千元。在上述人士看来,这应该是浙江华康的一种销售策略,不便置评。
公司销售的产品是否存在低价竞争?记者于10月10日向浙江华康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据一位与浙江华康、山东绿健均有联系的机构人士透露,“比起往年,今年浙江华康产品的价格不太正常,去年他们的产品在市场上都算是一个比较高的价格,木糖醇方面,浙江华康的市场份额占比最大,但受他们售价的影响,整个市场的价格一直在往下走。”
值得注意的是,从数据来看,几乎占据国内木糖醇生产半壁江山的浙江华康,近几年,其产量呈现出增长趋势。招股书披露,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浙江华康的木糖醇产量分别为21043.20吨、34183.62吨、34931.82吨及15880.25吨。
中国是全球木糖醇主要的生产及出口国,2019年国内木糖醇产量在6.5万吨左右,其中,出口量占国内总产量的67%左右,是出口依存度较高的产品。
受疫情影响,国内企业向欧美出货的影响在上半年就已显现。有业内人士直言,为数不多的几家生产企业为了抢占份额,控制自身的库存压力,存在竞价出货的情况。这也真切诠释了“同行是冤家”的这句古话,今年以来,木糖醇价格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2017年初,经过几年的萧条,木糖醇的价格回暖。但在从每吨4万元的高点跌落后,目前,木糖醇市场价格只在2万元/吨上下。有机构预计,从2018年到2024年,全球木糖醇市场的增长率为3.63%。总体而言,木糖醇市场成熟,供需关系稳定。
然而,在技术水平、成本控制等不相上下的环境中,这种平衡相当微妙,随时可能被打破。在并不算景气的市场环境中,更需要参与各方尊重市场规则,构建良性竞争秩序。
当然,市场经济就是一切资源可以通过如供求、价格和竞争等市场机制,把资源从效率低的部分转移到效率高的部分去,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这种机制,也需要公平,而不是充斥着恶意。更重要的是,这种秩序的建立需要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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