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双双闭幕,期间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小编为您整理了部分代表、委员们今年提交的知识产权相关部分提案议案,一起来关注探讨。
民革中央
《关于加强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今年两会,民革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加强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提案指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令人欣慰的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了广泛认可。但是,“出海”企业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仍与日俱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呈现出纠纷日益增多、被动应诉多、应诉率有所提高但胜诉率仍较低甚至难以维权的特点。
为此,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议:提升PCT专利申请质量,加强知识产权储备;优化知识 产权公共服务;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扶持机制。
▲赵 雯
全国政协常委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我国在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过程中,由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国家层面缺少权威机构进行顶层设计,难以沟通信息、统筹谋划、形成合力、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应尽快改变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责任主体分散的局面,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责任部门,统一领导、统一谋划、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中心)是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首家机构,对于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全力支持并推动相关民事主体将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委托上海中心仲裁,并支持长三角或更广地区的法院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委托上海中心调解,完善我国国际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WIPO成员国大会、外交大会等在成员国中具有广泛影响力,承办此类高规格会议是提升国际影响、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机遇。另外,WIPO高层管理团队中,中国籍管理人员结构单一,中高层脱节,后继乏人。国内选拔、培养、储备知识产权国际人才的机制也未建立。建议尽快完善、落实“旋转门”人才政策;将知识产权设置为一级学科,尽早制定国家近期、中期、远期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规划,完善培养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国际化专业化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通过贯通式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等模式,培养更多既懂知识产权和管理,又懂国际法律和国际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同时,还应搭建一站式、国际性、专业化知识产权数据库与信息平台,统一对外发布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拓宽知识产权对外宣传渠道。对接WIPO中国法律数据库,以中英双语、多语种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案例,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树立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黄建平,全国人大代表
近些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知识产权失信被执行人(俗称“知识产权老赖”)治理方面仍然存在保全力度不够、执行效率不高、惩戒威慑不强等问题。加强知识产权“老赖”治理势在必行。
黄建平认为,知识产权“老赖”的治理不能仅仅依赖法院,更需要社会的多维治理。
黄建平建议,要完善网络诽谤的相关司法解释,通过设置新的规范准则,明确诽谤罪的公诉界限,降低公诉的门槛。通过发布网络刑事诽谤犯罪、民事诽谤侵权行为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模式统一司法规范,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对于诽谤案件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明确其他网络主体的责任。
▲胡成中,全国人大代表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护城河”。近年来,我国政府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提升了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优化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制售假冒产品、傍名牌、抢注他人注册商标等侵权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维权打假的难度依然很大。
胡成中建议,一是要加强主管机关与企业的双向沟通,重点解决跨区打假等老大难问题,二是建立侵权人“黑名单”制度,三是统一案值计算标准、降低入刑门槛,四是净化生态、遏制企业“傍名牌”等恶意行为。
▲王东新,全国人大代表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而现有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条文散见于十多部法律中。王东新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文件,强化细化商业秘密的保护,依法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推动相关企业在合作中依法健康发展,避免不正当竞争和无序发展。
▲苏荣欢,全国人大代表
今年全国两会,苏荣欢拟提出《关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促进中国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保护的建议》。
苏荣欢认为,中国知识产权运营现存问题表现在社会资本参与度低、现有交易运营平台不够活跃等多个方面。譬如,知识产权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
苏荣欢指出,高校和科研院所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偏低,缺乏优质高效的内外部知识产权管理团队,长期以来相关部门的考核标准导向更倾向于“量产”,且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的动力主要来自评职称的需求,而非专利技术可能存在的市场利益。又如,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体系繁多,缺乏国家标准层面的指引。再如,具备金融、法律、产业等综合素质要求的专业运营人才团队缺失。
苏荣欢建议,要进一步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挖掘和培育,建立包含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评估标准,加强专业运营人才队伍建设,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
针对目前知识产权运行平台没有统一的规范管理标准和考核依据,其素质能力、业务内容、从业人员的资质等尚未有效规范等问题,他建议引入摘牌机制,监管知识产权运行平台提升业务能力。
此外,苏荣欢建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数据整合共享,加快实现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以大数据助力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曾毓群,全国政协委员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曾毓群准备提交两份提案,分别是《关于加快电化学储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国家3060战略目标落实的提案》与《关于加强对锂电池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
据了解,当前锂电池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企业维权过程较为困难。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一、取证难,维权成本高;二、维权周期长,无法匹配锂电池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三、商业秘密维权困难。
曾毓群建议,一、深化证据保全制度规则,降低举证阶段的难度和维权成本;二、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理程序等,提高审理效率,缩短审理周期;三、加快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出台等三个方面加强锂电池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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